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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李小佳
  訪談嘉賓:華東政法大學副
  校長林燕萍教授
  “有法可依”之後的新課題
  記者:十八屆四中全會公報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這一提法的內涵和現實意義是什麼?
  林燕萍:法律實施是指法在社會生活中被人們的實際施行,包括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監督。法在被制定出來後、付諸實施前,只是一種書本上的法律、字面上的法律。法律的實施才能使法律從書本上的法律變成行動中的法律,使它從抽象的行為模式變成人們的具體行為。法律的實施是實現法的作用與目的的條件,是實現立法者目的的前提,是真正實現法的價值的必由之路。
  建國以來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立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頒佈了大量法律法規,使“有法可依”成為可能,但同時也出現一些法律法規實施效果並不理想的新問題。這就無法真正發揮出法律調節社會基本利益關係的功能,也會損害法律在人們心中的地位、傷害法律的權威性和公信力。此次全會用“生命”來形容法律實施的重要性,把法律實施的重要性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反映出我們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更深刻的理解和認識。
  “一字之差”背後的新內涵
  記者:“依憲治國”、“依憲執政”是本次公報的兩大亮點。樹立憲法權威,對法律的實施有怎樣的作用?
  林燕萍: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衡量一個國家的法治水平,首先可以憲法為“標尺”。如果憲法都不能得到很好實施,處在“空轉”狀態,遵守法律也只能是空談,依法治國的目標也不可能真正實現。
  公報提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這一表述在“依法治國”、“依法執政”的基礎上,更突出強調了憲法這一國家根本大法的地位和權威。“依憲”與“依法”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內涵很深刻:
  一是相比“依法”而言,“依憲”更強調憲法的權威性。“依憲”不單單是就法條而法條、就法律而法律,而是強調要在憲法框架中治國理政。
  二是現實生活中會遇到沒有法律如何執法的難題。例如,改革與法治的關係,很大程度上就牽涉到這個問題。有執法者可能機械地認為,沒有法律就沒有必要依法執政。實際上,法條往往是滯後於社會發展的。把沒有具體的法律當作不依法執政的藉口,這是一種對依法治國的誤讀。此時,就要求依照憲法的理念,主動立法、釋法、修法以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依憲治國、依憲執法,將在很大程度上維護法律權威、保障依法治國有效落實。
  兩個層面上的“實施”
  記者:公報中提及的如“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強調法律專業人才培養等,這些舉措將如何推動與加強法律的實施?
  林燕萍:法律實施有兩個層面:一個是外在的,我們叫執法;一個是內在的,我們叫守法。公報在這兩個層面都提出了很多具體可行的新舉措,這就可以更加切實保障法律的實施。
  在執法層面。從法律實施的角度看,法治人才是保證執法的關鍵。公報提出:“建設高素質法治專門隊伍”,“推進法治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等等。把培養法律人才提到如此高度、如此細緻入微,在黨的文件中是第一次。
  從法律的實施角度看,依法行政還要明確依什麼法?面對文件、電話、招呼、領導指示,怎麼辦?這就要求要制定相關法律,並輔以細則。我們現在法律細則上往往留有很大空間,有的罰款額度從5萬元到500萬元,這就造成了尋租空間。還要有追究機制,要明確政府行為違反了法律怎麼辦?誰來監督政府的行為?要有不受地方政府制約的司法權的介入。對此公報也明確提出了“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等。
  在守法層面。要讓人們成為“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需要有一個良好的法治環境。這個環境由很多因素構成,如社會上的法與權、法與情、法與禮、法與文件、法與政策等,這些關係都要理順,從而推動公民守法意識的提升。
  重視構建“法治文化”
  記者:社會中有這樣一種觀念,即法律實施水平與經濟發展階段相關,經濟發達法治水平就高。對此該怎麼看? 下轉◆7版(上接第1版)
  林燕萍:經濟發展是法治產生的主要原因,是法治進步與完善的推動力。法治也為經濟發展提供保障,即在穩定的社會環境下經濟才能更好地發展。經濟對法治的作用邏輯基本是:經濟的發展,促進了人類文明。而法治作為人類文明的產物,自然應運而生。隨著資源配置,財富分配方式的變化,我們也需要法律法規來適應相應變化,以對經濟生活中的利益分配提供一種規則。因此,經濟的發展會要求人們對法律作出反應,如制定法律、修改法律,推動法治的完善。但每個國家的法治進程是不同的,這就與國情有關。發達的國家,法治可能比較完善,但並不能說,不發達的國家,法治就一定是落後。經濟發展了,不能說法治也一定會發展,所以還必須要推動法治進程。
  法律實施水平很大程度上還與人們的法律意識有關。如果法律沒有真正深入到人們的日常生活中,也很難由此衍生出對法律與公平正義抽象意義的真正理解。如果老百姓碰到問題,首先想到的是找熟人、找關係、走後門、甚至上訪,不相信法律能保護自己的權益,法律也就難以實施了。所以,我們首先要重視構建一個社會的法律文化,由內向外地推進法治文化、法律意識、法律信仰,從而才能更好地推進法律實施。這次公報提出,“必須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其重要性恐怕也在於此。
  (原標題:法律實施:依法治國的命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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