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林章 楊林寶
  為順應辦案形勢的變化和發展,山東省濱州市檢察機關民行檢察部門探索建立了民行檢察決定宣告制度,即在專門的宣告庭宣佈相關決定。正義等法律價值必須以生動形象的形式表現出來,否則很難留給人們深刻的印象。筆者認為,司法儀式是一種看得見的正義,檢察決定以某種儀式宣告有其特有的功能和價值。
  檢察儀式變革是強化法律監督工作的必然要求,體現檢察權運作自身的內在要求。民行檢察工作原則經歷了從“敢抗、會抗、抗準”到“公開、公平、合法”的變化,作為公開原則所必然要求的公開審查機制,檢察決定公開宣告通過程序性運作使法律監督決定獲得了實體上的正當性,從而保證民行檢察工作原則在具體辦案中得到貫徹落實。檢察決定宣告制度以一種適當方式對公開審查機制進行了肯定和強調。
  採用宣告制度,要求辦案人員對案件的過程全面掌握,對可能發生的影響宣告的情形準備預案,對自己辦案結果的公正性形成內心確信,在宣告前對辦案結果保密等等。當事人通過對辦案過程的認可,對不同的辦案結果才可能從心理上接受。
  與宣告儀式相銜接,濱州市檢察機關還同時採取了案件當事人評議制度,進一步增加審查結果的公開性:通過當事人評議以及公開決定理由等強化了外部監督,在客觀上約束了檢察官的行為,也減少了外部干擾,對辦案紀律、辦案質量都形成了倒逼機制。
  創造公正氛圍,喚起對法律的信仰。通過宣告儀式這一程序和形式,法律價值得以充分展現。這種莊嚴的氣氛讓當事人肅然起敬,也從心靈深處增添了法律對檢察官的震撼力與感召力,喚起其對公平正義等司法理念的信仰,將具有客觀引導功能的監督行為提升和內化為自覺要求,約束心靈、規範行為。
  增強當事人的參與感、體驗感、角色認同感,增加對決定的可接受程度。儀式是一種親歷性的活動。嚴格的出場順序、誓言、致詞及場景都被賦予各自的使命、職責,提醒每一個參與人依從法律程序的要求。特定的場景提醒人們所應遵守的規範和秩序。
  宣告儀式通過對當事人席次安排、發言順序、表達機會的平等對待化解參與人的不滿情緒,給參與人更多的實體上平等的期待,對於可能的結果在心理上更加容易接受和認可。從心理學的角度講,“暗示是一種被肯定了的假設”,可以使被暗示的人通過宣告儀式有一個總體的評價。公平正義是檢察決定宣告儀式的預設前提,在這一前提下,能夠增加參與人之間的相互理解,特別是當事人對檢察工作、檢察決定的理解。
  對民行檢察案件的當事人來說,檢察決定宣告儀式是對具體申訴案件審查結果的階段性總結。參加儀式的人對儀式所象徵的事物的認可和判定不是被割裂的。作為階段性儀式,當事人的評價也涉及整個辦案程序形成的總體印象。程序權利在整個辦案過程中的保障程度是當事人對檢察工作總體感覺和評價的最主要來源。
  (作者單位:山東省濱州市人民檢察院、無棣縣人民檢察院)  (原標題:探索建立民行檢察決定宣告制度)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t17ftqun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